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法律社會學
Sociology of Law 
開課學期
101-1 
授課對象
社會科學院  社會學系  
授課教師
張志銘 
課號
Soc2021 
課程識別碼
305 3060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五7,8,9(14:20~17:20) 
上課地點
社203 
備註
總人數上限:50人
外系人數限制:15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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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傳統法學偏重實證法(positive law),首重研究其規範邏輯與規範意涵,視法學為一門「莪理之學(dogmatics)。其次則有「法律哲學」以探討法律規範的理念面。然則,法學作為一門學科,除得就法律規範的應然面來加以探究外,亦須進一步研究法律規範的實然面,亦即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的實際運作情形。有關後者的研究,就是法律社會學的研究動機。
法律社會學相應於法律義理學與法律哲學,是一門相當年輕的科學。雖然帶有法律社會學式研究旨趣的研究作品具有相當久遠的學術傳統,但法律社會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卻是近百年來,尤其是社會學興起之後的事。縱然如此,回顧法律社會學的發展歷史,這門學科卻又從來就不是社會學家的專寵。甚至我們可以說,早期關心他的人,法律學者要比社會學者來得多。
無論如何,法律社會學在今天早已成為一門法學家和社會學家共同關心的科際整合學科,其研究旨趣、對象、範圍和方法,也相當的複雜和多元。這種現象,更加促使法律社會學成為一門難窺其全貌的學科。初學者在面臨此一困境之際,或者因難覓津度而放棄學習的心願;或者只能依循偶然接觸到的文獻而接受一些個別作者相當獨斷的見解。本課程的目的,即在一方面破除初學者的此一困擾,從法學整體及社會學的背景,導引其進入法律社會學的研究領域,他方面也要就特定的主題(理論的及經驗的法律社會學,不同的法律社會學者作品加以深討,使其能在不同的法律社會學課題,發掘個人的研究興趣。
由於有關法律社會學的中文資料有限,選課者應具備良好的英文閱讀能力。課程進行中,選課者應提出四十分鐘的口頭報告一次,學期提出書面報告一份。(字數限制:大學部一萬字、碩士班一萬五千字以上)  

課程目標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